金通靈、美尚生態,啟動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涉及五家上市券商
12月16日晚間,五家上市券商發布重大訴訟公告。
具體來看,華西證券、光大證券、國海證券涉及金通靈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東興證券、廣發證券涉及美尚生態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
目前,兩個案件均已被法院受理并正式立案,裁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盡管五家券商公布的當前涉訴金額并不高,但由于相關案件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尚未開庭審理,因此最終涉訴金額存在不確定性。
據悉,普通代表人訴訟起訴時須有10名以上原告、有2至5名擬任代表人以及原告提交有關證明證券侵權事實的初步證據。普通代表人訴訟采取“明示加入”原則,法院受理案件后通過裁定方式確定具有相同訴訟請求的權利人范圍,并發出權利登記公告,通知相關權利人在指定期間登記。法院將審核通過的權利人列入代表人訴訟原告名單,并通知全體原告。
金通靈虛假陳述案啟動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
12月16日晚間,金通靈公告,金通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通靈公司”)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南京中院”)關于原告10名自然人投資者與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的《民事裁定書》,裁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本案。
在案件事實方面,江蘇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金通靈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金通靈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于2018年4月25日閉市后發布。2023年4月27日閉市后,金通靈公司發布《關于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2021年虛增的凈利潤等財務數據予以更正。2023年6月27日閉市后,金通靈公司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披露其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
本案各原告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后、揭露日前買入金通靈股票,因虛假陳述遭受投資損失,金通靈公司應對各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季偉等23名被告對此具有過錯,應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公告顯示,被告包括金通靈公司及多位員工,以及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華西證券、光大證券、國海證券等中介機構及其當事人。
目前10名原告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75.64萬元,訴訟請求對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和連帶賠償責任。原告葉小明、俞夢經10名原告推選為擬任代表人,請求代表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并申請加入該案訴訟的其他投資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南京中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進行審理。
根據公告,南京中院裁定本案權利人范圍為:(1)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并于2023年6月27日(含)閉市后當日仍持有金通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證券代碼:300091);(2)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間賣出金通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證券代碼:300091)。
華西證券、國海證券、光大證券同日公告
同日,華西證券、國海證券、光大證券也公告了這一案件進展。
華西證券、光大證券、國海證券在公告中稱,目前10名原告的合計訴訟請求金額為75.64萬元。鑒于本案審理擬適用代表人訴訟程序,且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最終涉訴金額存在不確定性,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目前公司財務狀況穩健,經營情況正常。
此前,今年4月,江蘇證監局對國海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指出公司在金通靈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履行持續督導職責過程中,存在未能勤勉盡責履行持續督導義務,出具的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存在不實記載,持續督導報告對外發布程序不符合規定等情形。
今年5月,因在金通靈2019年非公開發行保薦項目中未勤勉盡責,華西證券被江蘇證監局暫停保薦業務資格6個月。
廣發證券、東興證券涉美尚生態案
與此同時,廣發證券、東興證券也在12月16日晚間,發布訴訟公告,涉及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尚生態”)案。
廣發證券、東興證券公告顯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并正式立案,并裁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美尚生態案。
具體來看,12名自然人投資者向美尚生態、實控人王迎燕、徐晶以及廣發證券、東興證券等中介機構提起訴訟,案由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各原告推薦的擬任訴訟代表人為陳衛福和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從訴訟請求來看,相關原告要求判令美尚生態實控人王迎燕賠償損失及通知費,并要求判令其他被告對該訴訟請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名被告則包括美尚生態、廣發證券、東興證券、天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等等。其中,廣發證券為美尚生態2018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保薦(主承銷)機構,東興證券為美尚生態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聯席主承銷商。
12月13日,深圳市中院裁定該案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并確定權利人范圍為:自2015年6月25日(含)至2021年4月30日(含)期間買入、并于2021年4月30日收市后仍持有美尚生態的股票(不含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證券代碼:300495),且與該案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的投資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交易因果關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廣發證券、東興證券均公告稱,目前12名原告的合計訴訟請求金額為95.02萬元。鑒于本案審理擬適用代表人訴訟程序,且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最終涉訴金額存在不確定性,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目前公司財務狀況穩健,經營情況正常。
同在12月16日晚間,已經退市的美尚生態也發布公告,對上述新增訴訟事項進行說明。美尚生態表示,公司將積極應訴,切實維護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并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今年4月,*ST美尚股價跌破1元,隨后持續走低,最終面值退市。9月19日晚間,*ST美尚發布公告稱,其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并于9月20日被摘牌。